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成年圖片,人花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費元任何媒體、接發家長網站或個人,可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退款天天鏈接、滾動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成年媒體、網站,人花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大皖新聞”,費元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接發家長
大皖新聞訊12歲未成年人花費2000元接發,可求家長可以要求退款嗎?南通啟東法院近日公布這樣一起案例。退款天天
【資料圖】
小天是滾動一名12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母親不知情的成年情況下,小天偷偷將母親的銀行卡與自己的微信綁定。
2022年11月某日晚,小天與幾名小伙伴一起前往某美發店接發,美發店的實際經營者文某并未與小天父母取得聯系,就給小天提供接發及修剪服務,小天通過微信向美發店轉賬支付2000元。
母親蘇某發現小天接發后,遂前往美發店商議退款,雙方協商未果后,蘇某便以小天為原告,其作為小天的法定代理人,將美發店及實際經營者文某訴至法院,要求退還接發費用2000元。
而美發店及文某認為,其是合法經營,在接發之前也已經向小天告知了價格,并向小天詢問小天家長是否知情,并無過錯。且小天深夜還在外面,家長也有監管責任,并且所接頭發已經被剪短、品相被破壞,無法退還。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首先,小天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在美發店接受接發服務并支付價款的行為,不屬于純獲利益或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定代理人蘇某對該行為不予認可,因此,小天與美發店之間的服務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其次,分析本案所涉接發服務發生的背景、過程,一方面,美發店明知小天系未成年人,在未與小天監護人取得聯系的情況下,就為小天提供有償接發服務,該服務的內容、價格標準均與小天的年齡不相適應,其行為存在明顯過錯。另一方面,小天深夜在外接受接發服務,以其母親蘇某的銀行卡綁定于微信的形式進行消費,蘇某作為小天的監護人,在財產管理、孩子監管方面存在不足。
綜合考慮雙方各自的過錯及接發服務的特點等因素,啟東法院酌定美發店返還原告小天1400元。文某系美發店的實際經營者,其也是案涉接發服務的直接提供者,因此,對上述款項,文某應承擔共同返還責任。
編輯 陶娜
標簽:
電話:400-123-4567
傳 真:+86-123-4567
手 機:13800000000
郵 箱:admin@qq.com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