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1-28 14:15 來源:豫都網 我要投稿
河南商報訊(記者 孫科 通訊員 馬欽閣 張穎)當購買的后起物品與商家所宣傳的不符時,你會怎么辦?鄭州市民高先生的店獲這個做法不但挽回了損失,還獲得了3倍賠償。男網
2016年7月,購褲高先生在某網店購買了15條桑蠶絲長褲,發現但試穿的成分償時候感覺衣服面料不像桑蠶絲的,商品詳情及褲子吊牌均顯示面料成分為桑蠶絲90.8%、不符被賠氨綸9.2%。送檢訴網心存疑慮的后起高先生將其中一條褲子送到國家棉花及紡織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檢驗。檢驗報告顯示褲子纖維含量為棉69.6%、桑蠶絲30.4%,高先生感到自己受到了欺詐,便將該網店起訴至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判令該網店退還高先生購物款4870元,并按購物款的3倍賠償高先生,同時高先生要退還所購15條褲子。
最終,網店負責人答應把案件款項轉賬至法院賬戶,訴爭的15條褲子申請人也及時返還給了原主人,此案在執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得以圓滿執結。
電話:400-123-4567
傳 真:+86-123-4567
手 機:13800000000
郵 箱:admin@qq.com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