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5-22 19:04 來源:豫都網 我要投稿
本報訊 春節臨近,令人留今年鄭州依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今年繼續禁止禁放昨日,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鄭州市共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174起,行政拘留95人,罰款79人,收繳煙花爆竹2865箱。
據了解,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警方將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或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對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對存在教唆、誘騙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或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對在禁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單位及利用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單位場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且拒不整改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另外,可對單位經營管理人員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記者 王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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